創意品牌全案設計
品牌的英文是Brand,“Brand”這個詞來源于古挪威語Brandr,意為燃燒,古時的火炬被用于家具和陶器等物品的印刻標記,并永久地將識別標記刻在奴隸和牲畜的皮膚上,后來火炬被鐵標牌所取代。因其與工匠產品相關,最后被協會認證為品牌的含義。
后來,到1980年,牛津詞典對品牌的定義表明:品牌從本質上是引人注目的,它們的作用是創造一個不可磨滅的印象,或者將概念再度簡化。所謂品牌就是立足于人們腦海中的產品或者服務,它深深影響著消費者們的理念和行為。
Graphic branding and identity專業對于品牌給出了這樣的定義:創造一個與眾不同的點,給予品牌意義并去傳達一種信賴。
